2021-04-14

成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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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企业出于业务拓展或经营须要,会有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念头。不过,分公司和子公司作为两种不同的分支机构类型,如何选择成为宽大企业广泛面临的一个难题。那么,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本文来对此作具体介绍!

一般来说,有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其重要表示在:

(1)设立方法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含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应该符合《公司法》对设立条件及投资方法的规定,公司名称最后一般是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而分公司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某某分公司。

(2)法律位置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历,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运动,并可以在其自身经营规模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运动、从事各类民事运动,独立承担公司行动所带来的一切效果和责任。不过,对于涉及公司好处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支配,仍须由母公司决议。而分公司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提请设立的,其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历,无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虽可以独立开展业务运动,但必需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运动,且只能在公司授权规模内进行。

(3)受掌握方法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掌握,多采取间接掌握方法,即通过做出投资决策以及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运动。而分公司则不然,其财产、业务、人事受总公司直接掌握,并只能在总公司的经营规模内从事经营运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法不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历,其以自身全体财产为其经营运动中发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仅无独立财产,且在财务上须与总公司统一核算,分公司在经营运动中发生的债务,总公司必需以其全体财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5)诉讼中的法律后果不同。我国法人制度的基础精力是法人仅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因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故子公司只须以其自身资产为限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进程中呈现不能实行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任务,在诉讼中可直接以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

以上是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阐明。企业如若想要成立分支机构,但对这二者区别不够了解,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作详细把握!

以上便是成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的介绍,愿望可以赞助到大家的同时想要了解更多子公司消息资讯,可关注港勤团体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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