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福州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B2B2C业务体系(以下简称:B2B2C体系)上线典礼在福州市商务局举办。这标记着福州市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对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认定。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模式,实用于境内跨境电商企业通过以一般贸易的方法将货物运往海外仓,再应用跨境电商平台进行海外出售。该业务模式晋升了商品的派送速度、买家购物体验;下降了物流成本,避免物流旺季排仓爆仓等问题。
为摸索树立符合福州市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模式,增进传统外贸和制作企业通过“互联网+”拓展发展空间,两年来,福州市商务局多次赴杭州、苏州等地学习B2B2C出口业务认定方法。联合福州市产业发展情形,福州市商务局于2019年3月已经印发了《福州市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认定方法(试行)》并着手推动B2B2C体系项目建设,打造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认定申报的信息化渠道,形成福州市跨境电商B2B2C贸易全链条数据。
本次上线的B2B2C体系通过采集加标DS报关单、提单、海外仓入库单、出库单业务数据,形成串联的跨境电商B2B2C全链条业务数据,对跨境电商B2B2C业态发展具有主要意义:
一是开创“智能审单+四单对碰+动销率佐证”的先进做法,是全国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推行及认定的创新标杆。二是首次摸索海外零售数据回归,引入“海外仓动销率”,应用大数据手腕剖析海外零售业态。三是首次齐聚B2B2C业务产业链全要素,把报关单、提运单、海外仓入库单、海外仓出库单等融入线上体系,一次导入,一次验证。四是为福州市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供给认定根据及统计剖析数据支持,为进一步完美跨境B2B发展扶持政策供给支撑。五是通过大数据剖析手腕,为跨境电商企业获取信保、金融等部门支撑供给有力的大数据支持。六是为全国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推行及认定供给先行先试的名贵经验。
6月中旬,海关总署在2020年第75号公告中增列“9710、9810”监管代码,在全国规模内对“跨境电商B2B出口”作出定义,并选取部分口岸作为监管试点。福州虽然还不是试点城市,但福州市建设的B2B2C业务体系通过单据校验与数据关联佐证双管齐下,实现跨境电商B2B2C出口业务认定,具有突出优势,在全国走在前列。下一步,福州市商务局将连续发力,进一步完美跨境物流系统建设、增进跨境电商与传统外贸行业融会发展,推进跨境电商成为福州市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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