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办的营业执照怎么公示在网上看了很多公示的步骤!到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那里就出问题了!点击以后只有登录,没有注册什么的!怎么办啊?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在省 )
2、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3、点击企业联络员备案。如果没有注册,点击屏幕下面的红字注册即可。
4、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填写信息。
5、填写完成,注册后,登录后即可填写公示信息。填写完即可提交公示。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公示根据工商总局日前起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
工商总局日前起草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的配套规章《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根据这一办法,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营业执照公示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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