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2

海关总署:上半年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长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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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国新办就2020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形举办宣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剖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今年上半年,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加26.2%,其中出口增加28.7%,进口增加24.4%。

海关总署:上半年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平台进出口增长26.2%

  作为新型贸易业态,跨境电商凭借其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和交易链条短等优势逆势上扬,为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冲击施展了积极作用。海关保持“包容、审慎、创新、协同”的理念,不断优化监管制度,完美跨境电商统计系统,积极支撑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业态有序发展。

  李魁文表现,今年以来重要实行了三项改造办法。一是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办法,摸索树立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难”问题,全力支撑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卖全球”。

  二是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也就是B2B的出口试点。增设“9710”、“9810”贸易方法,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和黄埔海关等10个海关开展试点,开启了范围化“卖全球”的跨境电商新征程。

  采取新模式通关的企业,可享受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许可转关、退货底账管理等通关方便化办法。中小微企业单票价值低的货物还可选择更加便捷的通关通道,广交会等线上展会成交的货物也可实用于新规享受通关方便。

  李魁文介绍,截至7月7日试点第一周,10个试点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26.6万票,货值2.5亿元人民币,出口货物重要有服装鞋帽、小家电、智能办公家具、手机配件、户外用品等,出口目标国重要有欧洲、美国和东南亚等国度和地域。

  三是持续自动和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组织共同研讨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世界贸易规矩,与万国邮联、其他国度和地域的海关就多边数据共享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合作,共同构建面向全球的高质量跨境电商寄递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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