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4

设立香港离岸公司来并购国内公司的好处与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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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企业投资者应用香港离岸公司实现并购,成为一直创新发展模式。设立香港离岸公司来并购国内公司的利益很多,企业可以借此进行合理税务计划,便利进行海外上市投融资、便利境内外资金管理等拥有诸多利益,下面我们就来懂得一下。

一、注册香港公司进行并购的利益?

在我国,通过股权交易的并购运动有关法律法规限制较多,外资并购国内企业面临种种审核和极高的请求,这使得投资者选择通过香港离岸公司来对国内企业进行并购。除了可以规避法律限制之外,我们总结出还包含以下利益:

1、规避我国法律对企业并购的严厉管制,便利收购并进步内外资金流动性;

2、隔离在国内经营的子公司对香港母公司的不利影响;

3、便利国内企业通过香港公司进行投融资运动,吸引更多外资。

4、后期还可通过香港公司做架构,实现境外上市融资;

5、应用香港公司税种少、税率低,而且离岸操作的特色,可以起到合理税务计划的作用。

二、设立香港离岸公司并购国内公司的弊病

当然事物都有两面性,通过应用香港公司并购国内企业虽然可以规避国内的管制办法,尽早融得大批海外资本,但是这种方法其实是在钻我国对外资并购运动没有相干法律支撑的空子,游走在危险的红线边沿,存在必定的弊病。

可能有人以为这是危言耸听,国度没有对此立法,就是默认这种方法的存在,是合法的。其实换位思考,就可以发明,通过离岸公司进行外资并购进程中,其实是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示。国内国有资产者由于急于求成,往往应用并购公司来满足个人和小集体好处等,同时并购后大批资金很能被转移到境外母公司上,也是一种国有资产流失的表示。

同时,香港离岸企业并购重组进程中,还挑衅我国《证券法》对信息披露责任的规定。

我国《证券法》第41条和第79条规定了股东的信息披露责任,即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机关供给报告,由于目前我国对于大股东披露责任的规定尚不完美,其中就包含了股东间接持股的问题,所以,在外资应用香港离岸公司并购的情形下不能充足实现对中小股东好处的掩护,这也是该方法的弊病之一。

尽管如此,设立香港离岸公司来并购国内公司的利益是不容置疑的,一方面进步了外资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又可为在夹缝生存的国内企业供给一条便利之路,应用香港离岸公司接收外资,来解决资金问题,不失为企业发展强大的新门路,香港公司注册、年审及开户业务请咨询我们微信(hangtung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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