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1

后疫情时代,3类外贸人的3种数字化可能(1)

港勤跨境财税 港勤跨境财税

正如《跨境电商理论与实务》、《跨境电商案例剖析》、《B2B跨境电商》作者郑锴所说:“疫情毕竟会过去,但是疫情的爆发推进了新习惯的养成,让我们做出另一种选择,这种选择是长期的,而且会衍生出更多可能。”疫情冲击不仅唤醒了许多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国度政策、数字化外贸服务平台也为企业顺利转型供给了条件,先行者们更是摸索出“牧场模式”、跑通了新品类线上出口等一条条可行路径。对于以下3类外贸企业来说,现在就是实现数字化升级的绝佳契机。

对张望者:我国政府已陆续出台十余项政策,下降数字化贸易门槛

法律制度层面,早在2013年我国就启动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经过四次审议,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在电子商务增进章节明白指出,国度支撑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针对进步跨境贸易方便化程度、推动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和监管系统建设、推进跨境贸易国际交换合作和争端解决机制树立等问题,《电子商务法》提出了原则性看法。

而在此之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多个部门宣布了一系列政策,从跨境物流、跨境支付、税收、通关监管等几个方面,提出规范并增进数字贸易发展的若干看法,针对性解决中小企业跨境电商业务痛点问题。

近期,国度发展改造委、中央网信办结合制订了《关于推动“上云用数赋智”行为培养新经济发展实行计划》,从筑基本、搭平台、促转型、建生态、兴业态、强服务六个方向,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供给政策支撑。通过宣布数字化转型伙伴倡议、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等方法,推动政策落地。以上办法可认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贸易供给良好的政策环境。

宣布时光宣布机构政策
2013年4月发改委等《关于进一步增进电子商务健康迅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进进出口稳增加、调构造的若干看法》
2013年8月商务部等《关于实行支撑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看法》
2015年1月外汇管理局《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点看法》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迅速发展的指点看法》
2016年4月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通知)》
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12月商务部等《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计划》
2017年6月质检总局《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检验检疫信息化管理体系数据接入规范的公告》
201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2019年4月
发改委、网信办《关于推动“上云用数赋智”行为培养新经济发展实行计划》

中小企业数字化贸易相干的部分法律政策

详情可添加微信好友,获取相关业务资料。

跨境电商交流群

加入我们

上篇

疫情背景下,中小外贸企业如何转危为机?(4)

下篇

后疫情时代,3类外贸人的3种数字化可能(2)

返回上页

离岸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