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呈现了很多的中小型企业,其中企业的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既可以选择按月申报,也可以选择按季申报。那么深圳企业小范围纳税哪种申报方法更为有利呢?本文将带宽大小范围企业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起征点与免征额
小范围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首先要了解两个不同的概念:“起征点”与“免征额”。依据国度最新政策规定,小范围纳税人月出售收入15万以下,季度出售收入45万元以下,可以免交增值税。所以,我们必需对这两者的概念进行具体把握!
起征点:起征点,又称“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端征税的更低界线数额。
免征额:免征额亦称“免税点”,是税法规定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二者最根本差异在于,起征点是对超过尺度的全体应税收入征税;免征额仅对超过尺度的部分应税收入征税。
起征点概念专用于货物与劳务税类的税种,免征额概念专用于所得税类的税种。
而针对小范围纳税人设置的月度出售收入与季度出售收入的纳税限额,则是起征点的概念。
这意味着,在必定的纳税期限内,小范围纳税人出售收入一旦突破限额,就须要就全体出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按月申报好还是按季度申报好?
针对小范围纳税人企业,税务还出台了一项政策,容许企业自行选择按月申报纳税或按季申报纳税,但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变革一次。
这样联合起上文来说,就能看出来个大概端倪了,先来看一个例子:
案例一:
某小微企业1月实现出售收入14万元,2月实现出售收入10万元,3月实现出售收入20万元。
如果选择按月申报纳税,1月与2月的月出售额均不足15万元,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3月由于出售额超过15万,依照最新政策小范围纳税人3%减按1%计算,须要缴纳20万x1%,也就是2000元。
但如果该企业选择按季度申报纳税,1月+2月+3月收入总和为44万元,低于季度出售额45万元,依据最新政策,第一季度完整可以免交增值税。
此时可以看出,对这个企业来说,季度申报更为合算。但季度申报合适所有企业么?再来看一个例子:
案例二:
某小微企业1月实现出售收入14万元,2月实现出售收入14万元,3月实现出售收入20万元。
如果该企业像上个例子一样,选择按月申报纳税,那么由于1月与2月出售额不足15万元,也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3月份出售额为20万元,依照最新政策小范围纳税人3%减按1%计算,则须要缴纳20万x1%=2000元。
但如果该企业选择按季度申报纳税,1月+2月+3月收入总和为48万元,已经超过季度45万元的增值税起征点,则须要缴纳增值税:
48万x1%=4800元。
显然,对于第二个企业来说,按月报税比按季度报税更加合算。
结论:
在今年的双重叠加优惠政策下,小微企业想要应用好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政策,其要害点在于,掌握好节奏,让收入在月度或季度间间均衡一些,并依据自身的情形选择相应的政策,就能充足享受税收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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