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是根据《香港公司条例》进行成立的,因此,对于所有成立香港公司的客户而言,都须要懂得《香港公司条例》,下面,我们对《香港公司条例》作如下相干解释,便于客户懂得。
1)香港《公司条例》是香港公司法之一,为所有香港公司的注册与运作供给法律架构与条文解释。
2)《公司条例》于1932年订立,在1984年进行大范围检查,最新的公司条例修订于2014年。
3)《公司条例》由香港公司注册处负责修订、实行与履行。
香港公司条例核心内容或重要内容简介最新的《新公司条例》全文包含21部,附表11个。重要如下,香港公司注册、年审及开户业务请咨询我们微信(hangtung61)
《新公司条例》目录
《新公司条例》附表
第1部
導言
附表1
母企業及附屬企業
第2部
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公司登記冊
附表2
法團成立表格的內容
第3部
公司組成及相關事宜,以及公司的重新註冊
附表3
為第361至366條指明的歸類條件
第4部
股本
附表4
會計披露
第5部
關於股本的事宜
附表5
董事報告的內容:業務審視
第6部
利潤及資產的分派
附表6
周年申報表須載有的資料及周年申報表須隨附的文件
第7部
債權證
附表7
在某些條件下可不就之提起法律程序的罪恶
(經《2013年公司條例(修訂附表7)公告》修訂)
第8部
押記的登記
附表8
關乎採用無紙化方法持有及轉讓股份及債權證的修訂
第9部
帳目及審計
附表9
對《公司條例》(第32章)及其附屬法例的相應及相關修訂
第10部
董事及公司秘書
附表10
對其他條文及附屬法例的相應及相關修訂
(經《2013年公司條例(修訂附表10)公告》修訂)
第11部
董事的公正處事
附表11
過渡性條文及保存條文
第12部
公司管理及議事程序
第13部
支配、合併及在進行收購和股份回購時強制購入股份
第14部
保障公司或成員的權益的補救
第15部
被除名或撤銷註冊而解散
第16部
非香港公司
第17部
並非根據本條例組成但可根據本條例註冊的公司
第18部
公司與外間的通訊
第19部
調查及查訊
第20部
雜項條文
第21部
相應修訂、過渡性條文及保存條文
修订后的《公司条例》有如下变更值得注意:
1、 董事股东:所有香港公司需委任1位以上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担负董事,若聘请合约超过3年者,需获得其他成员同意;非自然人担负公司董事,需重新委任1为以上自然担负董事;
2、 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不硬性设定一元一股,可由公司内部自行分配。公司资产按实际情形而定。新条例实行之前发行的股份均视为无面值,无需进行转换程序。
3、 公司注销:需声名没有法庭官司以及香港没有不动产。
4、 制订有关失实核数师报告的新罪恶
5、 处长有权剔除无营运或违规的公司。香港公司查询10.秘书公司可随时书面通知董事,辞去秘书职位,董事须实时委任新秘书,否则负上失责罪名,每日可判罚款$2000元。
新条例旨在达致的四个重要目标,是增强企业管治、便利营商、确保规管更为妥当及使公司法例现代化。咨询我们微信( hangtung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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