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曼相关延迟规定
2.瑞豐德永提醒
今年3月,由于COVID-19疫情席卷全球,各国相继采取各类有效切断病毒传染措施,包括限制人员外出,不少企业(暂时性)停工停业……
开曼群岛的金融服务部长塔拉·里弗斯(TaraRivers)表示:“由于冠状病毒大流行,我们意识到金融服务行业可能正在应对常规运营的某些干扰。”同时表明政府正在考虑采取多种方式,并采取了许多举措来确保'照常营业'在这种不寻常的时期继续进行↓↓
3月26日,开曼发布相关公告,通知在开曼公司注册的公司实体年度申报表截止日期延期至6月30日,提交经济物质通知的截止日期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相关费用也递延至该日期。
相关递延提交的内容具体如下:
年度申报表截止日期延迟
在开曼注册的公司实体的年度申报表截止日期已延至2020年6月30日。此延期适用于所有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会公司。同样,获得开曼群岛豁免的有限合伙企业也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提交年度申报表。
*未能在6月30日之前提交年度申报表的公司和获豁免的有限合伙企业将自2020年7月1日起受到处罚。
提交经济实质
提交经济实质通知的相关内容截止日期已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强调,经济实质法案资料的提交仍将是公司成功通过周年申报的前提。
费用递延
在开曼注册的公司实体的年费支付期限已推迟到2020年6月30日。该延期适用于所有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基金会公司。
*未能在6月30日截止日期之前支付年费的公司和(获得豁免的)有限合伙企业将自2020年7月1日起受到罚款。
CRS报告提交截止日期延长
2020年4月15日,开曼群岛国际税务合作局(“ DITC”)发布了一份行业咨询(“咨询”),其中提供了有关新引入的CRS遵从表的信息,并对将CRS报告提交截止日期进行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国际税务合规部将自动按规定进行处罚。
通用报告准则合规表单要求开曼群岛的进行报告的金融机构收集额外信息,并通过国际税务合规部门户网站(预计于 2020 年 6 月上线)提交表单:
1. 金融机构资料简介;
2. 财务帐目数据,包括非报告账户的信息和类型分类;
3. 反洗钱/“了解您的客户”和会计(如适用);
4. 通用报告准则尽职调查程序。
FATCA报告截止日期延长
DITC已将2019年报告年度的FATCA报告截止日期延长到2020年11月16日。这是美国国税局最近将这一时期的FATCA报告截止日期延长了。
开曼政府表示,以上种种措施是为了保证开曼群岛能继续保持金融服务业的世界领先地位,并确保该国保持开放的业务,专注于满足本地和国际客户的需求。
我们知道,在各方的压力下,为配合全球CRS进程,开曼政府于2018年颁发《2018年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质)法》法案,并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相关内容与应对方案往期已做介绍,想要回顾的可点击此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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