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参数
品牌原告:Wham-O Holding, Ltd. et al
起诉类型:商标侵权
起诉日期:2022.4.12
代理律所:Keith
品牌介绍
飞盘最早由美国人弗瑞德·莫瑞森(Fred Morrison)在1946年创造。1957年,Wham-O公司取得弗瑞德·莫瑞森飞盘的专卖权。Wham-O公司的爱迪·海德瑞克(Ed Headrick)经过6年研发,发明出第一枚Pro飞盘,之后在此基本上研发出两款八种飞盘。之后全世界的所有飞盘,都是由这两款八种飞盘演变设计而来。(官网:https://wham-o.com/search?type=product%2Carticle&q=FRISBEE*)
注册商标
卖家须要注意,Frisbee是已经被注册了商标的,并非通用词。如果销售飞盘,尽量应用flying disc等通用词,以减小风险。
接洽我们
该品牌申请的TRO(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临时限制令)已于4.19日被同意。如果有卖家收到相干邮件,不要惊惶,可以通过网站的二维码接洽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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