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小范围纳税人在享受增值税减免时,不清晰减免的增值税应该计入当期出售收入、政府补贴还是营业外收入。在懂得上是计入当期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真的很难判定,那么下面港勤团体智企就给大家说说小范围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免税出售额如何计算?
小范围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免税出售额如何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出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该按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六条规定,出售额为纳税人产生应税出售行动收取的全体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含收取的销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一条规定,对月出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小范围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一条规定,小范围纳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出售行动,合计月出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出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产生增值税应税出售行动,合计月出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产生的出售不动产的出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出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出售额免征增值税。第十条规定,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体系的小范围纳税人,月出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装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八条规定,小范围纳税人月出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体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综上,出售额为纳税人产生应税出售行动收取的全体价款和价外费用,无论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均应计入当月计算是否能享受小范围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限额。若出售额超过10万元,应全额缴纳增值税,若出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仅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本月若开具4万元专用发票、5万元普通发票,本月的免税出售额5万元, 4万元专用发票需申报缴纳增值税;若开具4万元专用发票、8万元普通发票,本月不能享受免税
小范围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免税出售额如何计算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依照本措施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相干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产生年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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