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人和企业选择在新加坡进行离岸信托避税,这不仅仅是因为新加坡的避免双重税收协议,同时也是因为新加坡树立了有关信托的法律,比如信托公司法、受托人法、商业信托法等等。
申领信托牌照的人或公司为
1、担负明示信托的受托人
2、供给与明示信托设立相干的服务;
3、供给明示信托相干性管理信托服务,或供给担负明示信托的受托人的服务。
申领信托牌照请求
1、常驻经理
(1)持牌信托公司最少须有两名常驻经理。
(2)每一位常驻经理须要拥有可接收的高级学历或专业资历,其中,至少一名常驻经理须要有多于5年的相似工作经验,而且其余常驻经理须要拥有过剩3年的相似工作经验。
2、公司法律实体
(1)信托牌照只会颁发给:根据《公司法》树立的新加坡公司。
(2)信托牌照只会颁发给:申请人拥有于新加坡设立的实体机构,并且该实体机构于新加坡从事业务。
3、申请人才能
(1)能让MAS信任申请人会老实、公平并有效力地实行职责。
(2)拥有开展信托服务的才能和专业知识。
4、申请人实缴资本或及格资产(视情形而定)到达 25万新元。
缴纳政府年费: 每年4000新币
申请回复时光
(1)少于4个月:业务模式简易、资料完全、申请人符合所有请求;
(2)多于4个月:业务模式较为庞杂、资料不全等等。
详情可添加微信好友,获取相关业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