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这几年里物流行业的逐渐增长,很物流公司都纷纭走在了深圳经济的前沿。如今运输业务与收派业务实用不同税率,这就使物流企业发生了涉税风险,那么物流企业的涉税风险都有哪些呢?下面是港勤集团小编收拾的资料,愿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物流企业与快递企业的区别:
1、按吸收货物重量,一般30公斤以上发物流;
2、按服务对象,快递一般为个人,物流一般为企业;
3、按末端派送模式,快递一般可以送货到家,物流一般不送货上门;
4、按仓储不同,快递注重及时性,随到随走,物流仓储则依据需求而定。
由于两类企业的业务都涉及运输业务(快递同城除外),人们还是习性将上述两类企业统称为物流企业。
物流企业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1、混杂收入类别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措施》(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事交通服务应按11%的税率纳税,从事物流辅助服务按6%的税率纳税。
同时,该文件规定:“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应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标地,使其空间地位得到转移的业务运动,包含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含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有的物流企业,故意混杂收入类别,将交通运输业务申报为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少缴纳增值税,造成企业的税负显著偏低,甚至长期留抵税款。
2、发票开具毛病
《发票管理措施》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该依照规定的时限、次序和栏目,全体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开具应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但有的物流企业应用客户多是零碎货物运输,金额不大,不会较真的心理,或是应用客户对税法不了解,认为零碎货物运输就是物流辅助服务,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将“运输服务”项目开具为“物流辅助服务”项目,造成虚开发票风险。
3、收入核算不正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收派服务可以选择实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因此,物流企业须要将简易计税项目与一般计税项目离开核算,分离核算实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出售额;未分离核算的,从高实用税率。
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分离核算不同业务营业额,而是将收取的包含快递费、运费在内全体或大部分,作为收派服务申报纳税。
4、隐瞒出售服务
一般而言,快递费由收件费、运输费和送件费等组成,快递费则是一次性收取,须要快递总公司与加盟商结算收派费用。
由于加盟商纳税人的身份问题,一般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措施计税,导致部分快递企业难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或者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不足。于是,一些纳税人干脆采用隐瞒出售服务,与加盟商结算时履行账外结算。
5、进项税额核算不完美
物流企业既有简易计税方式业务,又有一般计税方式业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措施》(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式计税项目标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深圳的物流企业未将进项税额合理划分,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因此物流行业在进行记账报税时,必定要对小编上面收拾的内容引起器重,如果你还有什么想要咨询的,可以给小编留言讯问哦!我随着等着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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