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交易范围连续高速增加。2017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交易额为6.3万亿元,占货物贸易出口总额的41.1%。出口跨境电商占主导位置,进口跨境电商发展迅猛。2017年,跨境电商出口占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的63%。随着花费升级、关税下调等利好因素释放,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额2017年同比增加120%,远大于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增加率41.3%(据海关、商务部统计)。居民由“出国门,全球买”改变为“居国内,买全球”,更多境外商品合规进入国内,在为花费者供给价低质优商品的同时,也减少了国度关税流失。
一、B2B占跨境电商业务模式主流
跨境电商分为B2B、B2C、C2C三种模式。其中B2B占比拟大,但B2C配送更有时效性,第三方支付更及时,服务售后更便捷,且有平台作为担保,发展更迅猛,出现出了天猫国际、网易考拉等一大量采取B2C模式的跨境电商企业。
二、多种支付方法共同发展
目前,跨境电商B2B重要以信誉证、银行转账等线下模式进行。B2C模式重要应用线上支付,第三方支付工具得到了普遍运用。在借助银行跨境收付款方面,多家银行推出了各具特点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已有、财付通、汇付天下等多家境内支付机构获得了跨境支付、跨境人民币支付试点资历。境外第三方支付机构也积极与我国展开合作,如美国第三方支付体系与银联开展了合作,便利境内商家和个人全球收款的服务。
三、政府各项扶持政策逐步完美
早在2013年,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实行支撑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看法》,为发展跨境电商指明了方向。自此,国务院相干部委纷纭出台跨境电商行业的配套政策,制订了涵盖海关、检疫、外汇、税收、支付、物流等各方面的政策系统,树立了涵括方便通关、检验检疫、结汇、退税等方面的跨境电商政策法规。
四、设立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
2015年,国务院同意杭州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2016年,国务院同意上海、成都、深圳等12个城市新设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同年3月财政部结合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宣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2018年7月,国务院批复在北京、呼和浩特等22个城市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2018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四部委结合发文明白了免增值税和花费税的货物名单。
五、外汇管理方面
为规范和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外汇局于2013年宣布了《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赞成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域开展试点,许可试点支付机构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2015年宣布了《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进步试点业务单笔限额至等值5万美元以下;并将试点区域扩大至全国;同时将审批权限由总局下放至分局层面。
六、跨境电商通关模式
目前我国共有“一般出口”、“特别区域出口”、“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四种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其中,网购保税占领主导。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因“大货入区、清单验放”的操作,极大晋升了物流配送时效与商品溯源渠道,得到电商企业与花费者的欢迎。据海关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网购保税进口额256亿美元,同比增长21.3%。
七、电商平台“四+四”创新进出口模式根本确立
四类创新模式指:以阿里巴巴国际站、环球资源网为代表的“大批商品批发贸易平台模式”;以速卖通、为代表的“中小范围批发零售平台模式”;以环球易购、ANKER为代表的“自营零售与开放平台POP共建模式”和以执御、傲基国际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蓝海战略模式”。四类创新进口模式重要指:以天猫国际、苏宁海外购为代表的“海外直供模式”;以网易考拉、小红书为代表的“海外优选模式”;以洋码头、淘宝全球购为代表的“全球买手模式”和京东全球购为代表的“线上线下融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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