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公司的经营发展,经营规模可能会涉及新的范畴,这些新的范畴也许并不在公司工商执照经营规模里面,这个时候就须要对公司的经营规模进行变革了。那么要对公司经营规模做变革都须要筹备什么资料呢?
深圳办理公司经营规模变革都须要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规定公司变革事项必需报经同意的,提交有关的同意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正公司章程的决定、决议(变革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正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革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订的股东会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订的股东大会会议记载。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订的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处所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5.修正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改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
6.变革事项相干证明文件。
◆变革名称的,应该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越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革住所的,提交变革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革法定代表人的,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撤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形的阐明。应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革登记。
◆变革经营规模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规模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规定必需在登记前报经同意的项目,提交有关同意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同意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标,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标同意文件、证件申请增长相应经营规模,但应该在申请增长的经营规模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革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体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定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批准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回答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定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历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该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定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批准的文件;国务院、处所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干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处所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视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定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变革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革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历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革的,应该同时申请变革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质规范提交相应的材质。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许诺书》。
筹备好以上资料就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经营规模变革了。如果您感到自己办理繁琐的话,可以委托港勤团体为您办理,具体的委托办理事项,您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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