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个人单笔交易限值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花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盘算规矩如下:
税费=购置单价 x 件数 x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花费税率 + 增值税率)/(1-花费税率)]×70%
截至目前有哪些跨境电商试点城市?
从2015年开端截止到2019年底,跨境电商综试区名单批次清单如下:
第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2015年3月7日,设立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
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2016年1月6日,在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市设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
第三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2018年7月24日,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
第四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2019年12月24日,在石家庄市、太原市、赤峰市、抚顺市、珲春市、绥芬河市、徐州市、南通市、温州市、绍兴市、芜湖市、福州市、泉州市、赣州市、济南市、烟台市、洛阳市、黄石市、岳阳市、汕头市、佛山市、泸州市、海东市、银川市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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