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一个信息极为发达的国际大都市,是世界上享有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许多人选择注册香港公司,那么注册香港公司有什么条件呢?下面跟着港勤小编一起来看看注册香港公司的条件。
(1) 一位或一位以上董事/股东(国籍不限);
(2) 股东必须年满18岁拥有合法证件;
(3) 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4) 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圆港币(无需到位资金);
(6) 香港公司注册地址(可以由我们提供);
(7) 香港公司法定秘书(可以由我们提供);
(8) 必须从事正当商业贸易和投资运作;
(9) 必须交付所有香港政府费用;
就每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署均编制一档案。与有关公司交易的人士,可在档案内翻查有关公司的公司章程大纲和细则,以求弄清该公司是否有权力进行有关交易。若有需要,任何公众人士可要求公司注册署长出具档案内任何文件的认证副本,用作呈堂证物。
事实上,公司注册署的档案,不外是辑录每一有限公司所汇报的文件。故这里有需要解释一下,每一法人公司有责任向公司注册署长申报的事项。
《公司条例》第一O九条规定,每一法人公司必须于其周年成员大会后四十二日内,向公司注册署长提交一份周年申报表。除私人公司外,每一法人公司,必须由其董事或公司秘书签署一份周年申报表,内附下述文件:
(1) 已由公司成员大会省览的有关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2) 附属该资产负债表的核数师报告;
(3) 附属该资产负债表的董事会年报;
(4) 其它法例所规定须附属该资产负债表的文件。
至于私人公司,《公司条例》第一一O条规定,公司董事或秘书必须向公司注册署呈交一份周年申报表,声明该公司在有关年度内并无邀请公众人士认购该公司的股份或债券。若公司周年申报表内透露成员人数超过五十人,则必须同时于该周年申报表之内声明,超额成员人数乃依《公司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乙)段不应计算在该段所限五十人内。
根据《公司条例》第一O七条,有股份划分的法人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条例》第五附表第二部的格式,向公司注册署呈交一份周年报告,内记录有下述详情:
(1) 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和公司营业用的名称;
(2) (若公司成员名册和债券持有人名册,不是存放在公司注册办事处)存放成员名册和债券持有人名册的地方;
(3) 所有发行股本、已缴股本、未缴股本和已没收股本的详情;
(4) 公司已提供按揭或抵押担保的欠帐;
(5) 依英文字母次序排列的现任和前任成员,该等成员的股份清单;
(6) 董事和公司秘书名册内的详情注册香港公司的条件有哪些投资创业。
至于没有股份划分的公司,《公司条例》第一O八条规定,公司周年汇报须依《公司条例》第五附表第三部的格式呈报
第三部较第二部简短,因为没有涉及股份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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